| 记者从临渭区人社局获悉,从今日起,该区将换发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准确全面地记录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情况,其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申领发放的范围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包括: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劳动者;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区常住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等。
办理新证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证明)、毕(肄)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及规定的相应材料,到临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具体为:档案在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区人才交流中心(乐天大街招商二路南段)办理,电话:3030370;其他人员在临渭区劳动服务局(临渭区人力资源市场,渭南师院东临)办理,电话:81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