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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的天数是多少?(严格按照地方最新计划生育条例)
时间:2025-12-02 10:36
依据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施行的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东营市执行与山东省统一的产假、陪产假及育儿假标准,具体天数及相关规定如下:
产假:基础产假为国家规定的 98 天,山东省额外增加 60 天,常规顺产合计 158 天,其中产前可休假 15 天;若属于难产情形,额外增加 15 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也增加 15 天产假。此外,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产假假期。
陪产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配偶可享受不少于 15 日陪产假。该假期需在女方产假期间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选择分开休,同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陪产假假期。
育儿假:3 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人每年累计可享受不少于 10 日育儿假。育儿假按子女周岁分段计算,分别在孩子 0 - 1 周岁、1 - 2 周岁、2 - 3 周岁期间各休 10 天,需在子女对应周岁内休完,原则上可一次性休完或分开休,但不可结转到下一个周岁。若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 3 周岁以下子女,育儿假原则上不叠加计算,不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叠加计算。养父母、继父母抚育养子女、继子女的,同样可享受该假期。
上述三类假期期间,职工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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