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记者近日从省统计局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中了解到,2008年,城镇单位妇女就业人数达到131.56万人。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妇女的比重保持在45%以上。山西省女性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经济建设,其综合素质、社会与经济地位都有了较大提高,为经济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政治地位上升
【数据】:2008年,山西人大代表中女代表150人,占总数的27.47%,比1983年提高4.13个百分点;2008年,山西政协委员女委员122人,占总数的21.40%,比1983年提高6.02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重达到24.27%,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28.00%。
【点评】:妇女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广泛参与,政治地位上升。妇女参与各级权力机构,不仅是维护妇女权益的需要,还是促进社会公正、政治文明和社会均衡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从更深层次唤醒妇女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全省广大妇女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山西省不断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女干部的选拔工作,全省女性干部队伍呈现出年纪轻、学历高、有专长等特点。女代表和女委员们尤其关注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保护,从不同角度对国家大事和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发挥着民主监督作用。
半数就业
【数据】:2008年,城镇单位妇女就业人数达到131.56万人。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妇女的比重保持在45%以上。2008年城镇从业人员中金融业、教育业女性比重分别为51.09%和59.17%,比2003年分别增加了3.83和3.29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为43.95万人,占总数的51.01%,比2000年(47.15)提高3.86个百分点。
【点评】:改革开放以来,她们的就业观念、就业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就业层次不断提高。她们已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从传统的纺织轻工等行业向新兴的第三产业扩展,一些新兴行业的女性就业比例逐年提高。山西省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根本措施,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妇女的培训与就业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巾帼创业行动”、“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女性再就业五大援助行动”等,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培训,帮助和带动妇女就业、再就业。
三成参保
【数据】:2008年,妇女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1.4万人、148.4万人、104.6万人、34.5万人、52.2万人。以上保险中,女性占参保人数的比重除工伤保险外,均超过30%。2008年,全省农村女性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1.87万人,占总数的31.15%,比2006年提高9.32个百分点。
【点评】:全省自2004年以来共为4.5万余名伤病职工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对不能行走、家庭困难或有急迫鉴定要求的伤病职工开设了“鉴定绿色通道”,有效维护了女性工伤职工、非因工和因病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还出台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各单位不能歧视女职工,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女性妇科病检查两年一次,女职工卫生费由1元提高到10元。全省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发展迅速,基本形成四级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帮助妇女分析解决工作中劳动关系、就业问题、家庭婚姻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开展为外来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 |
|